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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纪委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来源:阅读:发布:2018-04-27

2018年五一、端午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确保廉洁过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,做到令行禁止

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自觉遵守“十个严禁”: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、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、商业预付卡等节礼;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;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、同城宴请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;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组织参加“带彩”娱乐、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。

二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

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“四风”、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,通过开展节前教育、谈话提醒、发送廉政短信、网络宣传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、督履责。集中组织开展各类项目建设指挥部、机关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问题,工会经费使用,私车公养,违规公务接待等“四个专项检查”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发挥好“头雁”效应,带头抵制“四风”,以上率下带动转变过节风气。

三、坚持严查快处,严肃执纪问责

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密切关注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,在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,将纠正“四风”工作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。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,不断采用新招数,充分发挥新媒体、新技术作用,运用“一键通”“人人拍”等手段,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“四风”问题线索。要加强协调沟通,督促财政、审计、公安、税务等部门,充分运用“大数据”分析方式,着重发现节日期间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并及时移交。要建立“四风”问题值班、报告和督办制度,对有关线索、舆情及重要问题的处置情况要及时逐级上报。要强化明察暗访,探索开展交叉监督检查,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,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,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。对履职不到位,日常监管缺失,致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、“四风”问题频发多发的,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不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、职能部门监管责任、纪委监督责任。对各级各职能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、发现问题不及时督促整改,甚至对重要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的,也要严肃追责问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