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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国庆节”放假的通知

来源:本站原创阅读:发布:2018-09-29

院属各单位(部门)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要求精神,结合上级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,现将“国庆节”放假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10月1日—7日放假调休,共七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分别按10月1日(星期一)、10月2 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上课。

二、有关事项

(一)放假前,各系各部门要做好安全教育,强化师生安全意识,开展安全工作检查,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;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、生活,确保假日安全。严格师生工作、学习纪律,节假日结束不能按时回校的,须履行报批手续。

(二)放假期间,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,全体带班、值班人员要按照要求坚守岗位,切实履行职责,严禁擅离职守,保持联络畅通,及时办理工作事项,处理紧急公务,做好值班记录,重大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。省、市和学院将会对值班情况抽查。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,不得安排出国(境)等活动。确需外出的,须向分管院领导、主要领导报告并向院办报备。

专此通知。

链接:值班安排

学院办公室

2018年9月29日